提供各种能效等级:C / D / E / F / G
多种功率可选:4.5W/m、4.8W/m、9W/m、9.6W/m、14.4W/m、19.2W/m
多种 LED 密度可供选择:从 70LEDs/m 到 240LEDs/m,以及 COB(无点)
提供静态白和可调白
提供 CRI80 或 CRI90
硅胶挤出防水工艺,IP52/IP65/IP67可选
欢迎OEM和ODM
5年质保
ErP 是 Energy-related Products 的缩写。 它也指的是能源相关产品指令 (ErP) 2009/125/EC,它于 2009 年 2005 月取代了旧的能源使用产品指令 (EuP)。原来的 EuP 于 XNUMX 年投入使用,以满足 Kioto 协议关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。
ErP 扩大了 EuP 涵盖的产品范围。 早些时候,仅涵盖直接消耗能源(或使用)的产品。 现在ErP指令也涵盖了与能源相关的产品。 这可以是例如节水水龙头等。
其理念是覆盖整个产品供应链:设计阶段、生产、运输、包装、存储等。
之前的ErP指令EC 244/2009、EC 245/2009、EU 1194/2012和能源标签指令EU 874/2012已经生效10多年。 最近,欧盟委员会审查了这些法规,分析了照明产品的技术、环境和经济方面以及现实生活中的用户行为,并发布了新的 ErP 指令 EU 2019/2020 和能源标签指令 EU 2019/2015。
欧盟 SLR – 单一照明法规 | 委员会条例 (EU) No 2019/2020 规定了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的生态设计要求。
欧盟 ELR – 能源标签法规 | 委员会条例 (EU) No 2019/2015 规定了光源的能源标签要求。
单一照明调节 | 委员会条例 (EU) No 2019/2020
生效日期:2019/12/25
实施日期:2021/9/1
旧法规及其失效日期:(EC) 244/2009、(EC) 245/2009 和 (EU) 1194/2012 自 2021.09.01 起失效
能源标签法规 | 委员会条例 (EU) No 2019/2015
生效日期:2019/12/25
实施日期:2021/9/1
旧法规及其失效日期:(EU)No 874/2012自2021.09.01起失效,但灯具能效标识条款自2019.12.25起失效
1. 本法规规定了投放市场的生态设计要求
(a) 光源;
(b) 单独的控制装置。
这些要求也适用于投放市场的包含产品的光源和单独的控制装置。
2. 本法规不适用于附件 III 第 1 点和第 2 点规定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。
3. 附件 III 第 3 点中规定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应仅符合附件 II 第 3(e)点的要求。
光源的能效等级应根据总电源效率 η 确定,如表 1 所示TM, 是通过除以声明的有用光通量 Φ 来计算的使用 (表示为 lm) 由声明的开启模式功耗 Pon (表示为 W) 并乘以适用因子 FTM 表2,如下:
ηTM = (Φ使用/Pon)×FTM (流明/瓦).
表1
光源的能效等级
能效等级 | 总电源效率 ητM (流明/瓦) |
A | 210≤ητM |
B | 185≤ητM <210 |
C | 160≤ητM <185 |
D | 135≤ητM <160 |
E | 110≤ητM <135 |
F | 85≤ητM <110 |
G | ητM <85 |
表2
因素 FTM 按光源类型
光源类型 | F因子TM |
非定向 (NDLS) 在电源 (MLS) 上运行 | 1,000 |
非定向 (NDLS) 不在电源上运行 (NMLS) | 0,926 |
定向 (DLS) 在电源上运行 (MLS) | 1,176 |
方向性 (DLS) 不在电源上运行 (NMLS) | 1,089 |
对于照明行业来说,使用新的能源标签现在是不可避免的,因此有必要熟悉其使用的标准要求。
1年2021月XNUMX日前不能公布新能源标签
如果打算用于欧盟市场,所有适用的产品,无论是在市场上还是打算投放市场,都必须在 EPREL 数据库中注册
所有适用的产品,无论是在市场上还是打算投放市场,都必须具有适用于欧盟市场和/或英国市场的新能源等级标签
能源相关产品 (ERP) 必须符合其各自的效率法规——对于照明——如果它在范围内——那就是 SLR。
至于对1st 2021 年 XNUMX 月,只有符合 SLR 标准的产品才能投放市场,或者如果已经投放市场,它们可能会继续销售。
EPREL 数据库中的数据必须完全完整,才能使该项目实时发布——因此被认为是可销售的。
市场上未完成 EPREL 注册的产品将被市场监督视为不合规。